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65年前 賣鹽、製蘆筍罐頭犯法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 /宜蘭報導】
2011.06.23 03:36 am


宜蘭地檢署公文檔案特展30日登場,從65年前偵結偷日本人行李的第1份起訴書,到轟動國際的尹清楓命案不起訴書都有,這些文件將永久保存,見證台灣司法史。
宜蘭地檢署公文檔案特展由宜蘭縣史館協辦,將展出到9月29日,以展板、實品展示櫃等方式,呈現民國35年到現在,地檢署可公開的檔案,歷經日治、光復初期、戒嚴、解嚴,隨時代不同,司法案件千奇百怪。
保存最久的是民國35年1月9日,當時還是台北地方法院宜蘭分院的宜蘭地檢署,由檢察官簽結的第1份起訴書,內容是21歲的陳姓市民等5人涉嫌竊偷1名日本人託運行李而遭起訴,起訴書由檢察官以毛筆親自書寫。
司法案件與民生相關,特展文書呈現不同年代司法案件的差異,民國35年間有人販賣私鹽違法被起訴,有人因向美國人購買軍用夾克違法被起訴,也有私自產製洋菇蘆筍罐頭被依違反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偵辦。
另外,特展中還展出重大案件的起訴或不起訴書,如民國66年間32名大專學生在蘇澳港溺斃的過失案、71年北迴鐵路南澳隧道自殺爆炸案、84年尹清楓命案中、他的海軍同事被控涉嫌殺人最後不起訴案、91年假米酒致死事件、95年南方澳漁民集體直航大陸湄洲被起訴案。
特展中也呈現司法人員的「薪事」,60年前法院院長、稱為首席檢察官的檢察長月薪為168元,檢察官為160元,現在的月薪則是當年千倍,可見相隔一甲子,物價及生活水準差異之大。
檢察長呂文忠昨天說,這些珍貴的檔案中,記錄許多值得懷念的歷史,不同時代有不同歷史,見證時代變遷。
這些檔案因要永久保存,所以保存空間有嚴格的限制,如溫度要在攝氏26度以下、相對濕度不能超過60%,低紫外線的照明,避免紙張變脆,使用無酸的保存箱,避免含硫的紙張變黃,使用耐火至少1小時的鋼門等,以保護與保存檔案。

【2011/06/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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