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老兵唐桂元

(上)

【聯合報╱周志文】 2011.03.28 11:56 pm

唐桂元被汽車撞斷了腿,開汽車的把他送到博愛醫院,照了X光,還好只傷到小腿骨,幫他上了石膏,醫生要他在家休息不要走動,頂多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就好了。他說那不成,要他在屋裡不動,只他一人,生意有誰幫他做?沒了生意他要怎麼活?醫生只好商及肇事者,要他拿出一筆錢讓他生活,好在唐桂元當時是靠賣紅糖粉圓維生,一天也賺不到幾個錢,所以肇事的人只花了很少錢就把這事解決了。
村裡面聽說唐桂元受傷了,大部分人很同情他。他只是個單身的老兵,不是我們村子的正式成員,他退伍後曾在一個他以前的長官家中幫傭打雜,那位長官是個中校,就讓他住在那位長官自搭的違建之中。唐桂元當年在軍中做過傳令兵,傳令兵顧名思義是傳達軍中命令文書的下級兵士,該認識字的,但唐桂元一字不識,他做的這種兵其實叫勤務兵,是幫主管做些跑腿勞務的私事的,有時也得到主管的家裡幫忙,挑水洗鍋,偶爾也得下廚造飯,有點像軍中的僕役,公私難分。後來有人覺得軍中還有僕役,太封建落伍了,就廢掉勤務兵這稱號,直接叫他們傳令兵了。雖然換了名稱,事實還是做勤務兵的事。
他在那位中校家裡待了兩年,那位中校後來調到台北的陸軍供應司令部上班,由於頂上校的缺,所以炙手可熱前途可期,傳說他們不久就會舉家遷居台北,中校夫人及幾個孩子也常到台北去玩,空著的房子,就由唐桂元照料。
有一段時間,村裡常發生雞被偷的事件,晚上關在籠子裡的雞會不翼而飛,奇怪的是一點聲音都沒有,起先還以為鬧狐仙了;傳說狐仙是專偷雞來吃的,但只知大陸才鬧這玩意,在台灣沒聽說鬧過,所以該是遭小偷了。大家判斷應是熟人所為,要是生人來捉雞,雞一定會大叫不已的。當時懷疑的就是唐桂元,說是他趁主人不在,偷人家的雞打牙祭了。
雞被偷的次數增多,村裡對他的懷疑與敵意也越來越強,但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譬如在他們家丟出的垃圾中找到雞骨頭雞毛之類的,大家心裡想這唐桂元很有心眼呀,會把證據湮滅得乾乾淨淨。好在唐桂元是個粗人,也沒什麼機會出來與別人瞎扯淡,也就不知道村裡人對他的態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了。
這事拖了半年,偵查在暗地裡進行。一天大清早,天還沒亮,雞也沒啼,住在後面第五排前幾號的桑連長起來小解,發現他廚房外的雞籠悉悉嗦嗦的有聲音,他故意不開燈潛了出去,終於被他逮到,原來是住在第四排的一個周姓人家的孩子。問他為什麼偷雞,他說他爸爸不給他零用錢,偷的雞一早拿到菜市場賣,讓自己有錢花用。問他一共偷了多少,他很老實,說村裡的雞全是他偷的,每次到手錢就花完,他求桑連長不要告訴他爸爸,他爸爸知道了準打死他的。後來桑連長又問他為什麼捉雞的時候雞都不叫,他大言不慚又有點得意的說,一到晚上雞的眼就跟瞎子一樣,什麼都看不到,天黑時抓雞是不會叫的,桑連長試了試果然,才知道他沒說假話。
原來大家誤會了唐桂元了,村裡的人對他都有點不好意思,以後看到他會問唐桂元這唐桂元那的,對他也加倍的親切了。而唐桂元確實是個粗人,並不感覺村裡人對他的態度又變了,依然很老實的在那家打雜。
但好景不長,那位中校果然升了上校,公家在台北配了更好的房子給他,羅東的房子自然不能要了,從此唐桂元失了業。村裡的人對他心有虧欠,看他沒處可住,就讓他住到另一棟早經廢棄的破房子中。那棟房子建在村子的角落,原本屋主是搭起來給他八十幾歲的父親住的,後來他父親死了,房子就空出來了。謠傳空屋不時有聲響,他老父不時會回來走走,弄到主人都不怎麼敢進去。跟唐桂元說好是讓他臨時住,要是以後改建或者眷村有其他的變動,他得自動讓出,不得有異議。
唐桂元從搬到那間「凶宅」住下後,並沒發生什麼事情。他也學另個寄住在村裡的書記官一樣,學著編魚網,沒事到溪裡去撈些魚蝦來吃,但他沒書記官的耐性,收穫沒他的好。後來他只得改做撿拾破爛,到鎮上的各個垃圾桶去撿些玻璃瓶、罐頭或紙張之類的東西賣錢,以求溫飽。以前社會貧窮,垃圾並不豐富,能撿拾的東西不多,所以他生活很不容易。但他跟書記官不同的是,從軍中下來比書記官要晚些,那時的退除役官兵已有些許的「福利」可言了,大約每個月有幾公斤的米與副食費可領,病了有軍醫院可住,當然生活不能自主的還可住到偏遠地區的榮民之家,養生送死都有人服務,不像書記官下來時,除了一張退伍令之外一無所有。
他與書記官還有個不同,人家是個知識分子,說話行事自有知識分子的謹慎與矜持,不像唐桂元一個大字不識。唐桂元這個人看到人雖然會有點怕生,不太敢放肆,但只要混熟了,你要讓他講,他是什麼話都說的,就一點忌諱都沒有了。他是廣西桂林附近的人,據說是湘桂黔三省的接界,而他的話我們聽起來像是貴州話,比較容易懂。
他是民國前一年也就是辛亥年生的,屬豬,我們認識他時,他其實還沒五十歲,但看起來已經是個又瘦又弱的老人了,那時他剛從軍隊下來,在中校家中住。我們跟他混熟了後,知道他的家鄉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陷入湘系、桂系的軍閥混戰之中;後來又碰上國共長期鬥爭,他自己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莫名其妙跟著一支莫名其妙的隊伍,「轉戰」各地了。起初是被部隊捉去當伙伕,幫伙食班子扛大米挑鍋子,遇到兩軍對壘也得提槍上陣。要知道子彈是不長眼睛的,他說他在還不知道要殺人的時候已經殺了人了,對面的人是誰,自己也沒看清,只見部隊開拔,踏過的是一具具血淋淋的屍體,有的還沒斷氣,排長要他再補上一刀,他有點猶疑,排長在旁邊大聲嚷嚷:「你不殺他,他起來就殺你!」你能不補上一刀嗎,他回頭對我們說。
我跟同村的譚振班都喜歡聽他說故事,他的故事有點像後來司馬中原在廣播中說的鄉野傳奇,除了怪力亂神之外還充滿了暴力。他有次跟我們敘述他小時看到活埋與剝皮的事,讓我好幾個禮拜都噩夢連連。他說以前軍閥抓到土匪都活埋,有種酷刑是把活埋的人犯只埋到肩膀的高度,在他頭上切一長條缺口,往裡面猛灌水銀,水銀會沿著皮膚內層向下流,把人犯的皮肉分開。這時行刑的人叫手下猛踩人犯旁邊的泥巴,犯人的皮陷在泥中,而沒皮的身體會被擠出來,處這種酷刑是要技術的,只用來對付十惡不赦的土匪頭子。「擠出來會怎麼樣?」譚振班問。唐桂元說:「血紅的肉身還會往前面跑咧。後來看到自己身上沒有皮,想想算了,就倒在地下死了。」
又一次,他說他抗戰初年跟自己的部隊走散了,他裝成老百姓,在江西長江沿岸的淪陷區待過,那時他已經二十幾歲了,他看過日本軍人處決我們中國的人犯。他說:
「日本人殺人不喜歡用槍,有人說子彈比銀子還貴,不對!日本人都自以為了不起,騷包得很,老說他們的武士刀多快,處決人犯喜歡砍人頭。我看到的那次,一個日本要三個中國人肩靠肩的跪在一起,他一揮刀,三個人頭應聲落地,每個人的血瀌到一丈多高,濺了那個日本人一身,三個人因為跪在一起,頭掉了人還不肯倒,到後來,日本人連踢帶推才倒了。」

【2011/03/28 聯合報】@ http://udn.com/




(下)

【聯合報╱周志文】 2011.03.30 03:39 am


有次我聽他跟人家抱怨,說有些事就算是好事,也千萬不能去做;人家問他是哪件事,他說就是兩年前楚副連長投水自盡的事……

譚振班問他看了氣不氣,他用充滿恨意的口氣說:
「我肏他祖宗三百代,哪個中國人不氣!」他嘆了一口氣說:「要說我們當時手無寸鐵,要是有槍在手早跟他們對幹了。不過我們老祖宗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又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你小日本給老子記住,以後我們中國人一人一泡尿,都可以把你們狗日的日本雜種活活淹死!」
反正亂七八糟的,有些事件經他敘述起來,會依場合及他的興奮程度而有所不同。我曾聽他講過幾遍日本人殺三個中國人的故事,大致都相差不遠,證明他或許真的看過,但裡面的幾個數字都不可靠,譬如說被砍人頭的血「瀌」到的高度,有時是幾丈,有時是幾尺,有時沒有單位,只說「老高老高的」。另外他說他要汙辱日本人的祖宗,有時是三代,有時是三百代,就相差很遠了。還有他犯了嚴重的邏輯錯誤,他前面說汙辱日本人明明要自己操刀,後來又說日本人是「狗日」的,豈不把自己比成了狗嗎?當然那是情緒語,當不得真的。至於他說的用水銀剝人皮的事,我後來也聽別的老兵說過,恐怕就不見得是他的親身經歷了,可能他也是在軍中聽人說來的,反正時間久了,真真假假都揉成一塊,弄到連他自己也無法分辨了。
唐桂元自從車禍受傷後,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沒看到他人,據說因為年老了,再加上營養不良,復元得很慢,後來稍微好了,能夠出來了,但受傷的那隻腳跛得厲害,就是以後好了,看來恐怕沒法避免成了個瘸子。
他在撿拾破爛的時候,生活十分困窘,屋子內外免不了的堆滿了廢棄物,又臭又髒,當然影響了環境,弄得大家不滿,有人通知他不能這樣下去,眼見他可能被人逐出的時候,想不到有了轉機。羅東有個專門賣紅糖粉圓的挑子,挑挑子的人是一個台灣老漢,偶爾會到我們村子叫賣,用閩南話叫,聲音原應是「Hun-yin」,但連讀把前面的子音與後字的母音結合,成了「Hu-ni-」,以漢字來相況,就成了「呼泥」了,而「泥」字要拉長了讀。老漢賣的粉圓是他自己磨的番薯粉做的,糖水由紅糖慢熬出來,其實是粗東西,價錢便宜得很,幾毛錢一碗,但不論什麼時候吃上一小碗,都覺得很舒服,小孩尤其喜歡。所以這粉圓不止如鄭板橋說的是「暖老溫貧」之具,小孩聽到老遠有「呼泥」的叫賣聲,都興奮得流著口水,希望立刻能夠吃上一碗,所以賣「呼泥」的一到我們村子,鍋子就很快見底了。
有一天老漢到我們村子做生意,有人問他為什麼幾天才來一次,他用半生不熟的國語回答說,他住在北城(羅東的一個里,在浮崙里的西邊,其實在鎮西),一鍋粉圓挑出來很快就賣完了,所以沒法每次都賣到我村裡。那個人又問,假如有人想「批發」他的粉圓,也同樣做這生意會怎麼樣,老漢說那求之不得啊,因為多做幾鍋粉圓,對他而言是再簡單不過的事,這就促成了後來唐桂元做同樣的生意了。
唐桂元的粉圓是從老漢那裡用錢「盤」來的,小小生意一部分等於是為別人做,儘管如此,收入還是比撿拾破爛要好多了,而且屋裡不再堆髒亂的東西,自然受到大家的歡迎。唐桂元做生意的對象也以我們村子為中心,前後左右「輻射」出去並不太遠,他也學老漢用閩南語叫他的粉圓,「呼泥」、「呼泥」的喊個不休,對孩子而言,那是個快樂的呼聲。
本來是個好的結局,想不到出了那次車禍。車禍讓唐桂元「臥病」了三、四個月,而且變成了個瘸子,那時人心忠厚,人家已給過錢了,就認自己倒楣,問題是「呼泥」擔子不能挑了。他後來撿來一輛人家廢棄的兩輪車,原本是個拖車,要人幫他改了改,把鍋碗放在車上,彷彿又能做生意了。但做了幾次,跛了的腳走路累人又走不快,何況他說受過傷影響到「中氣」,使他不能放聲吆喝,這小生意不吆喝是不太能做的。
「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他不知道從哪裡聽來的一句成語,從此掛在嘴上。有次我聽他跟人家抱怨,說有些事就算是好事,也千萬不能去做;人家問他是哪件事,他說就是兩年前楚副連長投水自盡的事。
楚副連長退伍前不久才結婚,娶的是一個馬祖姑娘,是在馬祖駐防的時候認得的。沒想到幾年後她嫌他老又窮,跟一個在台北做生意的同鄉跑了,楚副連長氣不過,一天晚上到溪流的上游跳水自殺。屍體後來經過村子,被沖到下游一點的水閘附近才浮起來,由於村裡的人多不諳水性,唐桂元以前在溪裡捕過魚蝦,再加上村裡給他住,都認為有恩於他,他又是個兵,也叫得動他,就叫他把浮屍撈起來。唐桂元格於形式,不得不下水去把那位副連長拉到岸邊,又在一群人各有意見的指揮下,「遵禮成服」的把他送到火葬場。他說:「就是這個事,事前沒有燒一根香,事後沒有燒一張紙,閻王派來的小鬼還以為我搶它要帶走的東西咧。」別人安慰他說:「小鬼早牽了他的亡魂去交差了,絕不會降禍於你的。以前善堂做善事,專門收無主的屍首,你讓楚副連長入土為安,算是做了大功德呢。」但不管別人怎樣安慰他,他都不為所動,依然認為像這樣的善事不管有多大的功德,還是不做為宜。
有一次他跟我自述他自己的一生,好像真的是倒楣的居多,他說:
「你假如可以的話,幫我評評理看。我這一輩子,不好的事不敢說都沒做過,要說壞事,是斷斷不敢的。」停了一下他又說:「我沒有讀過書,可是我從來沒有撕過書,走路的時候看到地上有紙,絕對不敢踩,要是看到上面有字,一定撿起來,等下拿火來燒掉。這是我小時候,家裡大人告訴我的。哪裡像他們當兵的,有時還拿有字的草紙擦屁股,我跟他說字是我們孔夫子留下來的,孔夫子是聖人,他的東西怎麼可以拿來擦屁股。」
我知道那是舊時代的「惜字」規矩,以前識字的人不多,但對文字是絕對尊敬的,我記得我母親也說過類似的話。他想了想又說:
「以前村裡的一個長官,我還是不講他的名字好。」他把村裡面住的所有軍人都叫作長官,原因是不管誰的階級都比他高。他說:「那長官有天跟我說,唐桂元,我們家養的那隻黃母狗,已經老了,你晚上幫我牽河邊,用水悶、用棒子敲死隨你,明天用茴香老薑煮一鍋吃了吧。我說老長官,你行行好吧,我沒有殺過狗,而且一輩子沒吃過狗肉呢。老長官不信,說哪有當兵不吃狗肉的,看我真的不敢殺,就叫在我們村子開理髮鋪的陶生海殺了,他是把狗蒙在麻袋裡用木棒活活敲死的,真作孽啊!」
這兩件事彼此不見得有關連,他用以證明自己的道德感,他自信沒做過太大的壞事,但卻噩運連連,他事實也用上面兩件事來「傾訴」自己對命運的懷疑,雖然表達得不很清楚。他說,不斷說,為什麼像他這樣的一個人,卻有著這麼不盡如意的命運呢,他想聽聽我的意見。
我當時不太能回答他,只有婉轉告訴他,命運是不能只看當前的。我說:「你不是說過『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嗎?前面還有兩句,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是說你的善報現在還沒到,以後一定會到的呀。」他只似懂非懂的喔了一聲。我到讀大學之後才開始讀《史記》,當我看到〈伯夷列傳〉裡面說:「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伯夷叔齊,可謂善人者非邪?積仁絜行如此而餓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為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而卒蚤夭。天之報施善人,其何如哉?」才知道有關命運與施報的事並不是那麼簡單,這裡面夾纏著許多因果的糾葛,不止唐桂元看不透,就連中國最偉大的哲學家與史學家都懷疑的。我記得莎士比亞也藉王子哈姆雷特的口氣說過:

是存在還是消亡——問題的所在;
要不要衷心去挨受猖狂的命運
橫施矢石,更顯得心情高貴呢,
還是面向洶湧的困擾去搏鬥,
用對抗把它們了結?

不論安於命運或者與命運相抗,都是英雄的困擾,尤其在生死得捨的關鍵時刻,這事情是沒人能解釋清楚的,凡人如我們,還是不要為此過慮吧。我想回羅東的時候去找唐桂元,把這消息告訴他,但我懷疑他聽得懂,因為就連我自己也很難把這個思想理出頭緒來。一次回家的時候我問姊姊,姊姊說村子自上次颱風後要改建,唐桂元就被迫搬出了,究竟去到了哪裡,她也不知道。「看他後來身體很壞,連走路都有問題,或許已經死了呢。」姊姊說。

【2011/03/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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