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感時篇/應為國家爭人格與尊嚴

2011/01/20
【聯合報╱張作錦】

硬把釣魚台「送給」日本,對台灣有什麼好處?

前總統李登輝在甫上市的日本雜誌《文藝春秋》上說:「釣魚台就是日本的領土,日本絕對不要對故弄玄虛的中華帝國做出讓步。」
李登輝主張釣魚台屬於日本,這並非第一次,大家見怪不怪,所以台灣媒體沒有多「張揚」。不過仍教人心裡納悶的是:把釣魚台「送給」日本,對台灣究竟有什麼好處?
釣魚台究應誰屬?中國和日本各有說詞。前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孔傑榮,對中國大陸的人權與法治向有嚴格觀點,去年11月10日他在台灣《中國時報》撰文討論釣魚台問題,就事論事說:「中國對這片群島的主權主張是基於對無主領土的『發現』,此一『發現』可以追溯到1372年,並由數百年來中國政府與該群島的接觸和相關官方文獻中推知。日本的主張亦基於『發現』其所謂的無主領土,儘管一系列的日本明治時代官方文件顯示,日本政府在1885年欲將該群島編入領土時,已深知中國對該群島在歷史上的權利與主張。往後十年中,明治政府不僅未完成必要的實地調查,以確認群島是否為無主地,並認知此事『與清國不無關係』且牽涉『與清國之交涉』,這與日本現今的口徑完全相反。」
他又說:「(現在)該是日本重新檢視其國際海洋法觀點的時候了。那些明顯不負責任的觀點,只會使另外那些本應被認真考慮的觀點也喪失可信性。對於國際社會來說,或許最具侮辱性的,是日本主張,構成其最南部『陸地』的一塊叫作『沖之鳥島』(中國稱沖鳥礁)的岩礁也享有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而這個暗礁系,漲潮時露出海面的部分,還沒有一個加寬雙人床大。」
《紐約時報》曾獲普立茲獎的記者克里斯多福最近撰文說,日本在1783年印行的地圖,還標明釣魚台是中國的,到1884年才假裝「發現」了釣魚台。
我們不必「挾洋人以自重」,認為孔傑榮和克里斯多福說了算。可是不僅法理上,就在事實上,釣魚台也是中國──中華民國的領土呀!民國60年12月2日,行政院核定釣魚台歸屬宜蘭縣管轄,民國63年縣政府劃入頭城鎮行政區。曾經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不應該忘記自家還有這份財產吧?
盡人皆知,李登輝是強調愛台灣的。正因為如此,一個愛台灣的人,怎麼能主張把本屬台灣領土的釣魚台送給日本呢?
李登輝曾謂自己「二十二歲以前還是日本人」,但他二十二歲後就是台灣人了。為什麼做二十二年日本人如此維護日本,而做了六十八年台灣人卻毫不珍惜台灣的利益呢?
也許有人說,台灣大概爭不到釣魚台,還不如給日本,免得被中國拿去。果如此,則釣魚台給「外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給「外國」的日本,對台灣有何差異?
中華民國總統宣誓就職時,誓詞有云:「余必遵守《憲法》……保衛國家……」根據《憲法》所訂,國家領土變更,要由國會通過。李登輝當年就是這樣宣誓的,目前仍在《卸任總統優遇條例》之下,受國人供養。我們也許不能要求一位現任或曾任國家元首的人,其學養識見一定高於一般國民,但是他良心的自覺和人格的完整一定不能低於一般人,這樣他才能為國家爭國格,為國民爭尊嚴。
李登輝日前慶九十華誕。孔子自勉也勉人:「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矩者,法理人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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